9月28日,福建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福建省養老服務條例》。條例將于明年1月起施行,著力破解養老服務工作中的“痛點”“難點”“堵點”,完善養老服務體系。
針對“用餐難”,條例明確支持開設長者食堂、老年助餐點等;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制定相關規劃布局和建設運營標準;對相關服務經營場所實行低租或者免租政策,其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按規定優先予以減免。
針對“出行難”,條例明確,65周歲以上老年人免費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推進老舊小區坡道、樓梯扶手、電梯等生活服務設施的改造,在公共活動空間增設適合老年人活動、休息的設施;發生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時,通過上門服務、開辟綠色通道等方式,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提供優先服務。
針對“看病難”,條例規定支持建設老年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中心、站)和安寧療護機構等;支持設立家庭病床;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為老年人免費接種流感、肺炎等疫苗。
針對“運用智能技術難”,條例規定要尊重并支持老年人使用符合其能力和習慣的服務方式,保留并完善現場服務、現金支付等傳統服務,并為老年人接受新技術提供引導和幫助;支持互聯網網站、移動互聯網應用開展適老化改造,優化界面交互、內容朗讀、操作提示、語音輔助等功能。
針對“上學難”,條例要求將老年教育列入教育發展規劃;鼓勵社會力量開展老年教育,支持各類教育機構設立老年教育學習點;將老年教育資源向基層和社區延伸,提供線上線下結合的教育服務。
據悉,截至2021年,福建省6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口達到669萬,占總人口的15.95%;預計至2025年,老年人口占比將達20%,進入中度老齡化社會,至2050年左右進入重度老齡化社會。
本文來自《新華網》—袁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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