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正式發布解讀《北京市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津貼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北京市委社會工委委員、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李紅兵介紹,該辦法由市民政局等七部門共同制定的已于9月30日正式印發,10月1日開始實施。
面向全市老年人,整合多項制度、統籌建立困難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失能老年人護理補貼、高齡老年人津貼制度,幫助存在經濟困難、失能、高齡等狀況的老年人及其家庭提高支付能力,既使老年人享受到專業照顧服務,也減輕老年人個人及其家庭的養老照料負擔。
其中,新增兩部分老年人的補貼津貼,包括困難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以及重度失能老年人、重度殘疾老年人的護理補貼。《實施辦法》實施后,預計有75萬多名經濟困難老年人、失能老年人、高齡老年人直接受益,全市每年發放養老服務補貼津貼約20億元左右。 同時,市民政局今天還發布《致全市老年人朋友的一封信》。符合條件的具有本市戶口的老年人,目前無論是在居家養老、社區養老,還是已經入住機構養老,均可按照政策規定提出申請。
其中,困難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失能老年人護理補貼是面向全市60周歲以上的所有老年人,高齡老年人津貼面向全市80周歲以上的所有老年人,首次實現政策全覆蓋。補貼津貼對象和標準
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津貼發放給具有本市戶口且符合相應條件的老年人,包括困難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失能老年人護理補貼、高齡老年人津貼等三類:
1.困難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
屬于新增內容,發放給符合條件的低保、低收入、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難老年人,用于補貼其晚年日常照料等生活性服務支出。其中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低收入家庭中未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計劃生育特殊家庭且不符合前述條件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
2.失能老年人護理補貼
聚焦失能老年人照護需求,發放給重度失能或重度殘疾的老年人,用于補貼其因生活自理能力缺失而產生的長期照護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購買照料支持、照顧服務、護理服務等照護性服務。
其中,經綜合評估為重度失能的老年人,殘疾等級為一級的視力、肢體、智力、精神殘疾老年人,殘疾等級為二級的智力、精神殘疾老年人中的多重殘疾老年人,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600元;
殘疾等級為二級的視力、肢體殘疾老年人,殘疾等級為二級、三級的智力、精神殘疾老年人,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400元;
殘疾等級為一級、二級的聽力、言語殘疾老年人,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200元。
3.高齡老年人津貼
整合了原有補貼津貼政策,提高了發放標準,發放給8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其中
80周歲至89周歲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
90周歲至99周歲的老年人每人每月500元
10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800元
申請方法和便民措施
三種便捷申請方法
老年人或委托代理人、監護人通過智能手機、計算機等登錄北京市政務服務網(http://banshi.beijing.gov.cn/)、北京社會建設與民政首頁(http://mzjgfpt.caservice.cn/mzjwz/)、市民政局微信公眾號(北京社會建設與民政),輸入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后填報申請。
就近在本市任一街道(鄉鎮)民政社保辦事窗口,出示居民身份證,讓其協助登錄申請網絡平臺填寫姓名和身份證號提出申請。
在社區或街道(鄉鎮)領取并填寫《北京市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津貼申請表》后,到戶口所在地街道(鄉鎮)社會救助或“一門受理”窗口出示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后提交。
三大便民措施
減少重復申請
為方便申請人,以下三種情形老年人不用重新提出申請,由社會福利綜合管理平臺通過老年人預留手機號碼推送養老服務補貼津貼發放通知進行告知,系統直接生成并發放補貼至老年人持有的銀行帳戶。如老年人放棄補貼津貼、更改發放賬戶及其他疑問,可向戶籍所在鄉鎮街道的社會救助或“一門受理”窗口反映,經核實后進行調整。
一是困難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凡享受本市低保、低收入待遇和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除已入住社會福利機構以外的,直接默認其提出了申請,發放補貼至其持有的民政一卡通、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卡中。
二是高齡津貼,對應原80周歲以上及各區已經發過的歷史記錄,進行默認發放至其持有的養老助殘卡中,遇有持兩種卡以上的老年人,按特殊優先原則處理,例如,老年人同時持有“養老助殘卡”“民政一卡通”,系統優先選擇“民政一卡通”。
三是護理補貼,對持有殘聯發放的殘疾證的老年人,直接默認其提出了申請,發放補貼至其殘疾人一卡通中。
被評為重度失能的老年人,由社會福利綜合管理平臺自動生成并推送發放護理補貼至老年人在申請評估時填報的指定銀行帳戶。
需要提醒的是,申請失能護理補貼的老年人需要先進行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每一次評估的費用都由申請人自付,評估機構的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一般機構上門評估收費價格為60-80元/人次、到機構內接受評估收費價格為40-50元/人次,因路途較遠產生的交通和誤餐等費用由申請人與評估機構自行商定。
《實施辦法》從正式實施的10月1日起,對延誤申請時間在6個月以內的,實施申請人提交申請后從符合條件的當月起予以計發,就是6個月以內的可以從符合條件的月份起補發,最長可以補發6個月的。
因申請人自身原因,延誤申請超過半年以上的,從符合條件且提交申請的當月起計發,就是嚴格執行政策規定從提交申請的當月開始計算發放(含補發)。
補貼發放
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津貼按月發放,每月月底前發放下月補貼津貼。補貼津貼通過統發平臺對接金融機構轉賬,存入申請人在申請時確認的銀行卡金融借記帳戶。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申請人,根據自身情況,領取補貼的情況也有不同:
符合條件的老年人,可以同時申領困難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失能老年人護理補貼、高齡老年人津貼,就是三項都可以享受。
相關政策主要有《北京市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實施辦法》規定的生活補貼、護理補貼,因公致殘、離休等福利性生活補貼(津貼)、護理補貼(津貼)條件,見義勇為致殘人員護理補貼、因公致殘返城知青護理費等,申請人可以自主擇高申領。
對享受《北京市困境家庭服務對象入住社會福利機構補貼實施辦法》的老年人,不能重復享受失能老年人護理補貼。對享受殘疾人兩項補貼的殘疾老年人,本著利益最大化原則,可以一邊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一邊享受失能老年人護理補貼。
領取工傷保險生活護理費、納入特困人員供養保障的老年人,不能重復享受困難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和失能老年人護理補貼。 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津貼不計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
各區已經制定和執行的相關政策,以及出臺了長期護理保險試點方案的區,依據本辦法之規定并結合各區實際進行妥善銜接。
首次補貼資金將在11月底前發放到位,鑒于政策執行是上發,即月底前發放下一個月的補貼津貼,因此11月底前發放到位的含義具體說來,就是11月底前通過一次或者兩次發放,實現政策實施月的10月份的補發,11月份的當月計發,以及12月的上發,確保年內政策、年內到位、第四季度的補貼津貼一次性全部發完。
本文來自《北京晚報》—金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