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9〕5號)《民政部關于進一步擴大養老服務供給促進養老服務消費的實施意見》(民發〔2019〕88號)關于全面加強養老服務工作的要求,我廳代省政府起草了《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建議。
歡迎社會各界積極參與研究討論,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建議。
從即日起至2019年12月13日可通過以下渠道書面反饋:
1.電子郵件:3592197549@qq.com
2.郵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錦江區東大街芷泉段15號四川省民政廳養老服務處(郵政編碼:610061)
四川省民政廳
2019年11月14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工作方案
(征求意見稿)
為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發展養老服務的重要論述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養老服務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努力提升養老服務能力現代化水平,創新推動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9〕5號)和民政部《關于進一步擴大養老服務供給促進養老服務消費的實施意見》(民發〔2019〕88號),結合四川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始終遵循“堅守底線、突出重點、完善制度、統籌城鄉、引導預期”原則,進一步理順政府、市場、社會的職責定位,創新推動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和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不斷滿足老年人多層次、多樣化養老需求,力爭到2022年,全面建立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將四川打造成西部養老服務高地、全國養老服務示范省。
二、主要任務
(一)實施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提質增效工程
1.增強家庭照護能力。
建立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員照護培訓機制,將培訓納入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目錄,支持社會資本興辦失能照護專業培訓機構,引導家庭成員參與培訓。
探索建立家庭喘息服務機制,對長期需要由家庭成員居家照護的失能、失智、殘疾老年人,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提供臨時性替代照護服務,減輕家庭成員照護負擔。
出臺老年人康復輔助器具租賃辦法,設立配置維護(租賃)服務站點。探索將符合條件的基本治療性康復輔具按規定逐步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對城鄉特困人員、建檔立卡貧困戶和低保家庭中的失能、殘疾老年人配置基本康復輔具給予補貼。
(民政廳、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省醫保局、經濟和信息化廳、省扶貧開發局、省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2.提升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質量效益。
將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納入城鄉社區治理重要內容,制定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規范質量標準。
通過政府支持、產業引導、業主眾籌等方式,鼓勵老年人家庭根據老年人身體現狀、實際需求、居住環境等情況,對住宅及家具設施等進行適老化改造。尊重居民意愿,統籌推進老舊住宅加裝電梯和社區配備助行設備等無障礙設施改造。結合打贏脫貧攻堅戰,采取政府補貼等方式,到2020年底前,對特困供養人員、建檔立卡貧困戶中的高齡、失能、殘疾老年人家庭實施適老化改造。
支持養老機構設立“家庭照護床位”,將專業化服務延伸到家庭,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門巡訪、康復護理、生活照料、安寧療護等專業養老服務。支持各地引入餐飲企業、養老機構、社會組織,采取建設“中央廚房”、“社區食堂”等多種形式,建立配餐、送餐體系,為社區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務。
全面建立縣(市、區)組織領導、鄉鎮(街道)統籌協調、村居(社區)具體實施的居家社區探訪制度,推廣“養老服務顧問”模式,發揮供需對接、服務引導等作用。鼓勵家政、物業等企業依托社區資源,建設社區養老服務網點,開展助餐助潔、陪醫、代購、巡訪等養老服務。
完善“三社聯動”機制,支持社會組織、專業社工、志愿服務等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重點面向獨居、空巢、留守、失能、高齡、殘疾、貧困等困難老年人開展探訪和幫扶服務。
積極推廣“學生社區志愿服務計入‘第二課堂’成績單和評先評優”、“時間銀行”等做法,鼓勵開展志愿服務和互助養老,實現區域內老年人精準幫扶、就近養老。
(民政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衛生健康委、財政廳、經濟和信息化廳、商務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扶貧開發局、團省委、省殘聯、省紅十字會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3.建設社區養老服務綜合體。
全面推動居家社區機構“三位一體”融合,通過嵌入式和智能化,建設“一站多點、醫養融合、養教結合”的社區養老服務綜合體。
制定社區養老服務綜合體功能設置、建設規模、服務規范等標準,鼓勵將符合條件的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改造升級為社區養老服務綜合體,委托專業組織運營,民政部門每年對運營效益進行評級,并給予相應獎勵。
到2022年,全省力爭所有街道和有條件的鄉鎮至少建有1個社區養老服務綜合體,社區日間照料機構覆蓋率達到90%以上,新建城區、新建居住(小)區養老服務設施配建達標率達到100%,基本建成居家社區“15分鐘養老服務圈”。
(民政廳、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二)實施機構養老服務提檔升級工程
4.加強養老機構基礎設施建設。
規劃建設一批養老機構,重點發展滿足基本養老服務需求和服務高齡及失能失智老年人的養護型、認知障礙型、安寧療護型的養老機構。
改造提升一批養老機構,持續推進公辦養老機構適老化改造和消防安全達標。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引導和幫助民辦養老機構按照國家標準,針對重大安全隱患進行整改。
執行養老機構建設和服務質量規范國家標準,制定實施細則,實施養老機構等級評定和劃分。
到2022年,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80%以上的養老機構達到《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基本規范》國家標準。
(民政廳、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省委編辦、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應急管理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5.促進養老機構多元化發展。
公辦養老機構在滿足兜底保障需求基礎上,優先為經濟困難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殘疾老年人、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低償托養服務,逐步為社會老年人提供基本養老服務。
穩步推進公辦養老機構改革,具備條件的公辦養老機構全部實行社會化運營或探索改制為國有養老服務企業,新建城市公辦養老機構均實行社會化運營。吸納省屬及地方國有資本投資養老服務業,推進國有企業所屬培訓中心和療養機構改革轉型參與養老服務。
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面向中等收入家庭的普惠養老機構,構建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的養老服務體系,滿足多元化、便利化、個性化服務需求。
到2022年,養老機構社會化運營的床位不低于60%。
(民政廳、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自然資源廳、住房與城鄉建設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國資委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三)實施農村養老服務補短板工程
6.加強農村養老服務基礎設施建設。
將補齊農村養老基礎設施短板、提升鄉鎮養老院(敬老院)建設標準納入脫貧攻堅工作和鄉村振興戰略統籌推進。將農村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納入預算內投資優先安排,引導社會資本參與農村養老機構和互助養老服務設施建設。
結合鄉鎮行政區劃調整,通過撤并、重建、整合等方式,實現農村公辦養老服務區域布局合理、功能設施完備、服務管理高效。加快構建“1+N”農村公辦養老服務聯合體(1個縣級養老服務中心,N個區域性養老服務機構),逐步將縣級養老服務中心和區域性養老服務機構收歸縣級直管,探索將鄉鎮敬老院收歸縣級直管。推動現有鄉鎮敬老院實現發展定位、服務對象、內容形式、運營方式四個轉變,逐步培育成為農村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養老院)。
到2022年,每個縣至少建有一所以農村特困失能、殘疾老年人專業照護為主的縣級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
(民政廳、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自然資源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7.完善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
建立健全農村留守老年人救助保護機制,建立獨居、失能、貧困、高齡等特殊困難留守老年人關愛臺賬,相關部門按職責實施關愛救助。有條件的地區可探索建立留守老年人風險評估制度,制定風險等級標準,對風險等級高的留守老年人及時進行干預,實施關愛救助。
發揮村民自治互助作用,鼓勵有條件的村在履行民主程序的基礎上,可采取發放老年福利金、提高本村老年人集體利益分紅額度等方式,提高老年人收入。
引導和培育社會組織為農村留守老年人提供安全防護、生活照料、緊急援助、康復護理等專業服務。把具備資質的老年協會等社會組織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承接主體。鼓勵農村經濟合作社、農村電商組織等其他社會力量參與關愛留守老年人。
支持農村老年協會等服務組織組建志愿者隊伍,引導志愿者和志愿服務組織開展結對幫扶,為留守老年人提供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志愿服務。鼓勵低齡健康老年人為高齡、失能老年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務。
到2022年,全面建立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機制,健全完善關愛服務體系。
(民政廳、公安廳、財政廳、文化廳、省衛生健康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扶貧開發局、團省委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四)實施養老服務功能拓展工程
8.增強醫養結合服務能力。
統籌實施養老設施專項規劃和區域衛生規劃,支持鄉鎮衛生院和養老院“兩院一體”發展,推動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與社區衛生醫療設施同址或鄰近設置。編制區域衛生規劃時要為養老機構舉辦或內設醫療機構留出空間。
養老機構內設診所、衛生所(室)、醫務室、護理站,取消行政審批,實行備案管理。將養老機構內設的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按規定納入醫保定點機構協議管理。探索將養老機構中長期患病臥床老年人護理床位納入醫療床位管理,符合條件的醫療、護理和康復項目,按規定納入基本醫保支付范圍。
鼓勵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組建醫療養老聯合體,采取一對多、多對一等形式,深度開展健康預防、生活照料、疾病治療、康復護理、安寧療護等醫養康養一體化服務。推動二級以上醫療機構開設老年醫學科,支持部分二級醫院轉型為康復、護理、安寧療護等接續性醫療機構,鼓勵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設置老年病區。
大力推進醫養結合服務向社區家庭延伸,做實做優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加快推進家庭病床服務。
到2022年,二級以上綜合醫院設置老年醫學科比例超過50%,養老機構和協議合作的醫療衛生機構普遍開通雙向轉介綠色通道,所有醫療機構開設為老年人提供掛號、就醫等便利服務的綠色通道,所有養老機構能夠以不同形式為入住老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
(省衛生健康委、民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醫保局、省中醫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9.提升智慧養老服務水平。
建設省、市、縣三級養老服務信息平臺,匯聚線上線下資源,支持企業或社會組織為老年人提供“點菜式”就近便捷養老服務。
打通部門間數據壁壘,推動養老領域公共數據開放共享。培育服務新業態,打造一批“智慧養老院”和“智慧養老社區”。
積極創建智慧健康養老試點示范,促進信息技術和智能產品的推廣應用。
到2022年,統一規范、互聯互通的養老服務信息平臺全省范圍全覆蓋,每個縣(市、區)至少建有1個智慧養老院或1個智慧養老社區。(經濟和信息化廳、科技廳、民政廳、省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10.推動老年教育發展。
將各級老干部學習活動陣地(老干部活動中心)建設和管理納入全省老年教育總體規劃。
實施老年大學建設和提升行動,探索養教結合新模式,優先發展社區老年教育,引導老年人老有所學。推動有條件的市(州)老年大學、廣播電視大學等教育機構建設成為具有地方特色的示范性老年教育基地。
建設四川老年教育數字化公共服務平臺,利用新媒體開展網上遠程授課。鼓勵醫療衛生機構、各類教育機構與養老服務機構開展形式多樣的老年教育活動,形成多層次、多渠道的辦學格局。
到2022年,建成城鄉一體的“縣(市、區)—鄉鎮(街道)—村(居委會)”三級社區老年教育辦學網絡,100%的市、縣級建有本級老年中心校,50%的鄉鎮(街道)建有老年學校,30%的行政村(居委會)建有老年學習點。
(教育廳、民政廳、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委老干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五)實施養老服務消費促進工程
11.增強養老服務支付能力。
進一步完善貧困和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救助機制,充分發揮社會救助的兜底保障作用。健全落實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和基礎養老金標準正常調整機制。
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擴面,整合各類補貼,集中補貼經濟困難高齡、失能老年人長期照護費用。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統一開展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評估結果作為領取老年人補貼、接受基本養老服務的依據。
到2022年,建立完善我省長期照護服務項目、服務標準、質量評價等規范,建立健全以解決失能失智老年人照護問題為重點、相關保險和福利救助相銜接的長期照護保障制度。
(民政廳、省醫保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四川銀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12.發揮商業保險保障作用。
大力發展商業養老保險,創新商業養老保險產品設計,開發老年人意外傷害險、老年人旅游險等符合老年人特點的險種,科學厘定費率。鼓勵商業保險公司開發商業性長期護理保險產品,發展滿足長期養老需求的養老保障管理業務,為參保老年人提供個性化長期照護服務。
支持商業保險機構開發團體型養老保險,倡導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以及社會組織引導本單位職工積極參保,有效解決養老后顧之憂。鼓勵養老服務機構投保養老服務機構責任險、雇主責任險等險種,通過保險機制有效分擔經營風險。
(四川銀保監局、民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13.促進老年人消費增長。
落實“一干多支”戰略部署,推進區域養老服務協同發展,建立“費隨人走”“費隨人給”統一標準的異地養老機制。
鼓勵支持企業研發生產可穿戴、便攜式監測、居家養老監護等智能養老設備以及適合老年人的日用品、食品、保健品、服飾等產品用品,打造老年用品市場(展示體驗場所)。發展適老康復輔助器具產業,培育做大康復輔助器具產業園區。
配套中國西部國際博覽會,持續辦好養老服務業暨養老產業博覽會,搭建供需對接交流平臺,營造全社會敬老愛老孝老良好氛圍。
到2022年,全省康復輔助器具產業規模力爭達到100億元,每個市州開辦1個老年用品市場(展示體驗場所)。
(民政廳、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經濟與信息化廳、省國資委、商務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知識產權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六)實施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工程
14.加強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培養。
支持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開展養老服務類職業培訓,鼓勵各類院校設置養老服務相關專業或開設相關課程。推進校企合作模式,建立完善養老服務專業人才雙向培養機制。
建立健全養老從業人員職業培訓機制,開展職業培訓提升行動,建設養老服務實訓基地。開展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等級鑒定,鼓勵養老從業人員積極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提高養老服務從業人員職業化、專業化水平。
鼓勵志愿者開展為老服務,培育壯大全省老年志愿服務隊伍,充分發揮基層老年協會、老年大學作用,積極開展助老愛老活動。建立社工引領志愿者服務機制,規范為老志愿服務記錄,推行時間銀行等激勵機制。
到2022年,全省培養培訓200名養老師資、2000名養老院院長、20000名養老護理員,每個市州培育1個養老實訓基地,每千名老年人配備1名社會工作者,每百張養老機構床位配備1名社會工作者。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教育廳、財政廳、民政廳、團省委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15.提高養老服務從業人員待遇和職業認同感。
建立養老服務從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入職補貼、養老護理員從業年限補貼、就業見習補貼等制度。對連續在同一養老機構從事護理崗位滿3年的護理員,擇優給予從業補貼。
完善養老服務從業人員關愛體系和激勵褒揚機制,開展“最佳養老護理員”等評選活動,大力宣傳養老從業人員的先進事跡,提高養老服務從業人員社會認同感和職業榮譽感。
(民政廳、省委宣傳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教育廳、財政廳、省廣電局、團省委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七)實施綜合監管能力提升工程
16.建立綜合監管機制。
建立部門各司其責、協同配合的綜合監管機制,推進跨部門“雙隨機、一公開”聯合監管。加快建立養老服務領域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對養老服務組織或機構實施“紅黑名單”管理。
推動建立第三方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機制,培育一批專業評估機構和社會組織。鼓勵養老服務對象及家屬、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主動監督養老服務質量改進提升。
(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民政廳、省發展改革委、公安廳、商務廳、人民銀行成都分行、四川銀保監局、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17.加大綜合監管力度。
加強對養老服務安全管理、財政資金使用、人才培訓、機構運營、權益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和監督,嚴厲查處侵害老年人人身財產權益的行為,實施跨行業、跨領域、跨部門聯合懲戒。
實施養老機構消防安全達標工程,將單體建筑100張及以上床位的養老機構納入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并報本級人民政府備案。
嚴厲整治養老服務領域非法集資亂象,對養老機構為彌補設施建設資金不足,通過銷售預付費性質“會員卡”等形式進行營銷的,按照包容審慎監管原則,明確限制性條件,采取商業銀行第三方存管方式確保資金管理使用安全。嚴禁在養老機構內開展保健品推銷活動。
暢通老年人消費反饋渠道,廣泛開展老年人識騙防騙宣傳教育活動,引導老年人增強抵御欺詐的意識和能力。
(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民政廳、省發展改革委、公安廳、商務廳、應急管理廳、人民銀行成都分行、四川銀保監局、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18.加強統計監測和信息公開。
建立養老服務監測分析與發展評價機制,完善養老服務統計分類標準,利用大數據加強統計監測工作。
制定養老服務機構服務質量信息公開規范,公開養老服務項目清單、服務指南、服務標準等信息。實施養老服務機構信息網上公開查詢制度。
2019年底前,市、縣政府分級公開本區域養老服務扶持政策、項目清單、服務標準、供需信息和投資指南。
(省統計局、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民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三、要素保障
(一)分區分級設置養老服務設施規劃。
各級政府將民政部門納入規劃委員會成員單位。在編制國土空間規劃時,同步編制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布局規劃,明確養老服務設施的用地性質、位置及規模。
新建城區和居住區應按照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和建設標準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并與城區和居住區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民政部門參與方案審查和項目驗收。已交付產權人的養老服務設施由民政部門履行監管職責,確保養老服務用途。對存在配套養老服務設施緩建、縮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等問題的,在整改到位之前建設項目不得辦理竣工驗收備案。到2022年,新建城區和新建居住(小)區配建養老服務設施達標率達到100%。
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小)區無養老服務設施或現有設施沒有達到規劃要求的,通過政府回購、租賃、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補足養老設施,并同步開展消防設施改造。
(自然資源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生態環境廳、民政廳、國資委、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二)加強養老服務供地用房保障。
養老服務設施用地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采取劃撥方式供地;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應依法實行出讓、租賃等有償方式供地。
鼓勵農村三產留地(預留的第三產業發展用地)優先用于發展養老服務,民間資本舉辦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可以依法使用農民集體建設用地。存量商業服務用地等其他用地用于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的,允許按照適老化設計要求調整戶均面積、租賃期限、車位配比及消防審驗等土地和規劃要求。
探索“兩無償一優先”發展社區養老設施,即社區服務用房40%以上“無償”用于養老服務,公建配套的養老服務設施“無償”用于公益性養老服務,行政事業單位的閑置辦公用房“優先”用于養老設施。探索將空置的公租房免費提供給社會力量,供其開展老年人日間照料、睦鄰互助、助餐助行、文化休閑等服務。
(自然資源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生態環境廳、民政廳、國資委、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三)提升政府投入精準化水平。
各級政府要把推動養老服務發展所需資金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到2022年,各級政府用于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不低于55%的資金用于發展養老服務。
加大公辦養老機構新建和維修改造的財政投入,利用政府專項債券支持公辦養老服務設施建設項目。支持民辦養老機構建設,繼續實施民辦養老機構一次性建設補貼。
加快推進財政補貼從“補磚頭”向“補人頭”轉變。接收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的養老機構,不區分經營性質按上述老年人數量同等享受運營補貼,入住的上述老年人按規定享受養老服務補貼。
將養老服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重點購買生活照料、康復護理、機構運營、社會工作和人員培養等服務。
(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成都分行、四川銀保監局、民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四)減輕養老服務稅費負擔。
聚焦減稅降費,養老服務機構符合現行政策規定條件的,可享受小微企業等財稅優惠政策。對在社區提供日間照料、康復護理、助餐助行等服務的養老服務機構按規定落實稅費減免扶持政策。
落實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政策,落實養老服務機構用電、用水、用氣、用熱享受居民價格政策,不得以土地、房屋性質等為理由拒絕執行相關價格政策。
(財政廳、省稅務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五)拓寬養老服務投融資渠道。
鼓勵商業銀行向產權明晰的民辦養老機構發放資產(設施)抵押貸款和應收賬款質押貸款,允許營利性養老機構以有償取得的土地、設施等資產抵押融資。對建設周期長、現金流穩定的養老服務項目,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適當延長貸款期限,靈活采取循環貸款、年審制、分期分段式等多種還款方式。
落實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對從事養老服務行業并符合條件的個人和小微企業給予貸款支持,鼓勵金融機構參照貸款基礎利率,結合風險分擔情況,合理確定貸款利率水平。
支持符合條件的養老服務企業上市融資、發行企業債券,在債券存續期內,省級財政按照融資金額給予分檔分段貼息,每戶企業每年累計貼息不超過500萬元,貼息期不超過3年。發債融資用于養老服務基礎設施建設的,貼息比例分檔對應提高2個百分點。
堅決查處融資中違規收取手續費、評估費、承諾費、資金管理費等問題,探索建立風險補償金、擔保基金或給予財政貼息,降低融資成本。
(財政廳、省稅務局、人民銀行成都分行、四川銀保監局、四川證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省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民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養老服務領導工作機制
成立以省政府領導為組長的全省養老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民政廳,指導推動養老服務各項任務落地落實。
各級政府充分發揮本級養老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和部門聯席會議作用,健全黨委領導、政府主抓、民政牽頭、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養老服務工作機制,明確工作責任,細化工作措施,確保養老服務各項任務按期完成。
(民政廳、省委宣傳部、省委編辦、省委老干部局,省政府督查室、省發展改革委、經濟信息化廳、教育廳、科技廳、公安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應急管理廳、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統計局、省扶貧開發局、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省廣播電視局、省醫療保障局、省中醫藥管理局,團省委、省殘聯、省紅十字會,省稅務局、人民銀行成都分行、四川銀保監局、四川證監局、省知識產權服務促進中心、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二)加強養老服務工作能力建設
省級成立養老服務發展中心,市、縣成立養老服務質量中心,強化養老服務管理、評估、監測等職能,統籌協調開發利用區域養老服務資源。
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或設置公益性崗位的方式,在城鄉社區配備養老服務工作人員。
委托第三方開展養老服務質量評估、安全評估、職業培訓等技術性工作,提高養老服務管理精細化水平。積極培育養老服務行業組織、中介機構,引導行業自律管理。
(民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委編辦、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三)強化養老服務工作績效考核
各級政府把加快養老服務業發展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將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項目納入政府民生工程,養老服務政策落實情況納入政府年度績效考核范圍。
進一步完善激勵懲處機制,對落實養老服務政策積極主動、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成效明顯的市(州),省級在安排養老服務專項轉移支付補助、省級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項目、遴選開展養老服務相關試點等方面給予傾斜激勵。
(省政府督查室、民政廳、財政廳、省發展改委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責任編輯:雷曉琦
文章來源:四川民政廳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