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南昌市舉行的《南昌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解讀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經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批準通過,《南昌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將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的出臺,將進一步規范和引導南昌市居家養老服務市場。
根據《條例》要求,南昌將補齊農村養老基礎設施短板,提升鄉鎮敬老院建設標準,確保到2021年底新增居家養老服務設施1200個,新增社區嵌入式養老院340個,養老服務市場全面放開,社會力量運營的養老床位占比超過70%。
此外,南昌城鎮地區將以社區鄰里中心建設為契機,2020年建設完成150個社區養老服務站,2021年實現社區養老服務全覆蓋。農村地區2020年要實現頤養之家建制村全覆蓋,同時引導農村頤養之家開展“N”項專業化養老服務,形成農村養老縣鄉村三級互動服務體系。
本文來自《江西日報》—鐘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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