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金秋老年公寓占地12畝,床位300張,是一家集老年休養、老年醫療、老年護理和老年康復為一體的大型醫養結合型老年公寓。
1.入住條件
保定金秋老年公寓面向社會開放,凡是年滿50周歲以上,本人自愿。符合入住條件,能適應集體生活,按時交付有關費用者,均可申請入住。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入住,己經入住但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入住協議書自行終止,請其主動離開公寓。
1)凡是與“法掄功”或其他邪教組織有關聯的;
2)患有傳染病的、患有精神病的、隱瞞病史的;
3)嚴重防礙其他老人正常生活的;
4)不按時交納入住費用的;
5)無視公寓方規章制度及其他原因不宜在公寓住養的。
2.入住程序
到辦公室提出入住申請,攜帶老人的身份證及兩張一寸免冠照片,根據老人實際身體狀況和體檢資料綜合評估,若符合入住條件,則確定老人的護理等級盡快安排床位,并發入住通知書。雙方簽定自費入住協議書,并到財務科交納所需費用,老人入住公寓。
3、不宜攜帶入公寓的物品
1)沙發、凳子、椅子、木箱、櫥柜及寵物等
2)易燃、易暴、易腐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和設施安全的物品
3) 未經批準不得帶入的其他物品
4、公寓公約
1)愛公寓如家,自覺維護公寓內正常的生活秩序。
2)嚴以律己,寬以待人,團結友愛,互相諒解,和睦相處。
3)嚴禁吵架,打罵、搬弄是非,不得干擾公寓內正常的工作秩序和老年人的正常休息。
4)保持居室及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
5)愛護公物,節約用水、用電。
6)按時交納各種費用,確保服務準時到位。
7)儀表整潔,穿著得體,注意自身文明形象。
8)要服從管理,尊重工作人員的勞動,聽從工作人員的善意勸告。
9)不準向工作人員贈送及轉借錢物,老人之間不能借貸。
10)患病時要聽從醫生的治療及安排。
11)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12)遵守文明公約,不準在公寓內私自組織演講,搞迷信活動和一切與邪教有關的活動。
入住須知
1、患有精神病、傳染病、皮膚病以及不適合集體生活的老年人不能入住本機構;
2、入住人家屬中應協商確定一人作為主要聯系人或代理人與院方簽訂《老人入住協議》及《入院告知書》;
3、入住人不要將電器帶入公寓,若確實需要,應取得院方同意并交納一定費用;
4、公寓為老人提供以下設備設施及生活用品等:
1)設備設施:房間內家具、電器、呼叫系統。(老人具有使用權)
2)生活用品:餐具。(老人具有使用權)
5、老人需自備的生活用品:
1)三套以上內外換洗衣服及棉、涼拖鞋。
2)二套換洗的床上用品。
3)日常服用的藥品或者常用藥明細單。
4)洗漱用品、水杯、剃須刀(男性)、指甲剪、手紙、洗衣粉或洗衣液、尿不濕(有需要老人)等常用生活用品。(也可在院內購買)
5)如有需要請自備手機。
6、臨時外出及退院的規定:
1)臨時外出1個月以上需要保留床位的,每月按期收取床位費。
2)臨時外出7天以上按天數退還伙食費。
3)首次入住按當月實際住院天數計費,中途退院不足15天按15天收費,超過15天按全月收費。
7、每月交費日期為1-6日,逾期每日按0.1%收取滯納金。
8、入住老人須到本院體檢,并辦理入住手續,須攜帶自換衣服及水杯、茶杯、肥皂、牙膏、牙刷等相關日用品。有傳染病、精神病等嚴重疾病者,恕不辦理入住手續。入院后如果發現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應勸其退院;如已造成后果或損失,由監護人(或單位)負責。
9、辦理入院手續時,監護人與保定市南市區金秋老年公寓簽訂協議書及入院告知書。
10、危重病人需在醫院經治療病情平穩,方能入住。
11、監護人有責任如實介紹老人情況,如有隱瞞,所發生一切后果由監護人負責。
12、老人入院須攜帶物品。
(1)、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一張,監護人身份證復印件一張,近期三張一寸照片。
(2)、輪椅、助行器等康復器具自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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