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成都市民政局、財政局等5部門下發通知,為緩解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養老服務機構封閉管理運行成本激增帶來的壓力,采取多項措施扶持養老服務機構。其中,發放補貼資金1000余萬元,直接惠及全市500多家養老機構、3.2萬余名老年人和9000余名養老從業人員。
這些措施包括減免有關租金和管理費,免收公建民營養老機構封閉管理期間管理費(運營費)。利用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辦公用房、業務用房等閑置物業提供民政福利服務的,免收封閉管理期間的房屋租金。
其次,適當提高運營補貼標準。從2020年2月起至養老服務機構封閉管理措施結束止,將民辦養老機構運營補貼標準增加90元/月/床,提高至240元/月/床;2020年,市級財政支持的城鄉社區養老服務機構的運營補貼提高20%。
給予疫情防控設施建設和一線養老從業人員獎補。以在院老人和員工數為基數,按200元/人的標準,對養老服務機構隔離觀察點建設、疫情防控物資儲備和一線養老護理員給予獎補。其中用于一線養老從業人員的獎補不低于獎補總額的50%。
支持開展核酸檢測。對有必要開展核酸檢測的老年人和員工,根據實際發生額,按老年人50%、員工25%的標準給予補助。
減免養老服務機構相關稅費。受疫情影響的養老服務機構,按《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5部門關于轉發<四川省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實施辦法>的通知》(川人社發〔2020〕1號)規定,享受相應的減免社會保險費政策。
對民辦養老服務機構符合條件的企業實行失業保險金穩崗返還,按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予以返還。
2020年2月至6月,對民辦養老服務機構職工醫保單位繳費部分實行減半征收。對養老服務機構繳納房產稅確有困難的,經縣級人民政府審批,依法予減征或免征。對養老服務機構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經稅務機關核準,依法予以緩征、減征或者免征。
受疫情影響無法正常復工,或者因封閉管理等原因,養老服務機構經營成本明顯上升從而導致經營困難的養老服務機構,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定,可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者緩繳。
本文來自《華西都市報》—曹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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